重庆通报粮库卖过期大米给学校 严惩不贷保食品安全

10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针对一起涉及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的大米销售问题进行了通报。在接到相关举报后,该局迅速响应,组建了专项调查小组。调查组通过多方位的检查手段,包括现场勘查、资料审核、票据验证、台账对比、人员问询及产品抽样等,对举报内容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调查。

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自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该公司采取自行分装和委托他人分装的方式,用其粮库中的动态轮换米冒充自主品牌的米类产品对外销售,总量达到16221袋,重116467.5公斤,销售额为62.73万元。其中,向酉阳县内的一些学校售出1215袋,重量为23119.5公斤,涉及金额11.67万元;其余部分则销往社会,共计15006袋、93348公斤,销售额为51.06万元。调查中还发现,这些大米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不法行为。对此,调查组表示将深入调查,并对确认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绝不会宽容处理。

与此同时,重庆粮食集团已经采取行动,免去了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段某某的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并对其实施了调职降级的处分。